在进行塞浦路斯公司注册的任何步骤之前,必须首先与公司注册处联系,以确保拟组建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
经验表明,可以一次性向公司注册处提交2~3个备选名字以节省时间。若拟组建公司将采用与其母公司相似的名字,公司注册处会要求其母公司对使用该名称的允许。
塞浦路斯公司的组建和注册程序,包括各种行政管理需要以及颁发组建证明,一般可以在2周内完成。
一旦公司注册处确信拟组建公司的相关文件符合规定,则会颁发组建证明,根据该证明,塞浦路斯公司则成为法人团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存在,与组成公司的股东相区别。
每个公司自开业之日起或注册成立后第14天起(以较早者为准)必须拥有注册办事处。注册办事处是可以向公司提供令状、传票、通知、指令以及其他官方文件的地方。通常,注册办事处是公司成员登记所在地,除非公司向公司注册处通知另一处注册办事处地址。
由董事任命秘书,而公司章程通常应包含与此相关的条款。秘书的存在是当地法律要求。出于实际目的,可以任命一个法人团体(如一个公司)为秘书。有许多秘书公司可作为塞浦路斯公司的秘书,并提供全方面令人满意的运作服务。
公司备忘录和组织章程中定义了公司的对象和权利。超出公司备忘录和组织章程中定义的公司合法权利的任何行为均属无效。因此,公司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的起草一般都尽可能宽泛,以使得塞浦路斯公司能够从事任何类型的业务。
组织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的行政法规和程序。它们规定并定义了如何举行董事和股东会议、董事被赋予的权利、任何可以罢免董事的方法,确定了最低法定人数,制定了发行新股、转让股份、借款权等方面的程序要求。
这些条款可以通过特别决议进行更改或添加,需要超过75%的成员投票。
可获得并使用经过律师认真研究后准备的样本备忘录和组织章程,但需要注意前几个主要对象条款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主要业务对象量身定制的。
一个公司的权利按照组织章程在股东和董事会之间进行划分。因此,董事的权利与条款所规定的一样大或小,除非专门为股东保留行使某些权利。例如,股东一般有权解雇董事。
根据塞浦路斯税法,如果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是在塞浦路斯进行的,则该公司被视为塞浦路斯税务居民。一般而言,塞浦路斯税务机关采取宽松的态度,认可在塞浦路斯进行的管理和控制权,除非其他国家已承认该公司居留权。因此,特别是在设计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情况下,由于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有不同的实质要求,确保在或从塞浦路斯对塞浦路斯公司进行妥善管理和控制相当重要。以下条款可以确保外国当局不能对实质存在,以及管理和控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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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大多数成员为塞浦路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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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在塞浦路斯举行会议(至少没3~4个月举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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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重大决定和合同由在塞浦路斯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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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尽可能在塞浦路斯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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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塞浦路斯公司最好设有办公室或虚拟办公设施,包括专用传真和电话、网页和互联网接口
股本
对于公司的最低或最高股本没有法律要求。建议授权股本应至少或大约为1,000欧元(€1.000),可以方便地划分为1,000股,每股1欧元(€1)。
建议在塞浦路斯公司注册成立时,向其受益所有人或其他合适的官员提供所有公司文件的副本,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正确恰当的合法化和翻译,从希腊语翻译成英语或任何其他语言。此类公司文件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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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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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和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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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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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董事、秘书以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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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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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股东会议的法定的和其他必要的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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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与公司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每个塞浦路斯公司都必须维持会计记录,以确保根据国际财务报表标准(IFRS)准备和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
会计记录必须在注册办事处或塞浦路斯的其他地方进行保存,并且必须一致可供董事查阅。
财务报表必须附有董事会报告,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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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本质或数量的任何变化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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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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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章程或其成员职责分配的任何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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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配或未分配保留利润的董事提案
如果不遵守这些要求,董事将可能被起诉,并被处以最高1万欧元(€10,000)的罚款,以及最多12个月的监禁。财务报表必须由注册审计师进行审计。